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

買前主動追車況 檢查不能省

中古車交易糾紛屢見不鮮,法界人士和業者認為,取巧的車商可能不會主動告知「事故車、泡水車」等重大交易資訊,建議消費者主動詢問,避免吃虧,也能保障行車安全。

律師文志榮表示,經濟部公告「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明確要求出賣人須告知中古車是否發生過「重大事故」,包括引擎、變速箱、懸吊系統、大樑、門柱、底盤、車頂等主結構是否受損,以及是否為泡水車。也規定要揭露車內是否發生自殺、他殺、意外死亡,消費者應該主動詢問,且最好逐項追問車況,務必得到明確答案。

桃園市中古車商劉智斌說,不具專業能力的民眾很難檢查車況,購買時可找其他車行的親友陪同,尤其交車時務必把關,最好立刻開回原廠或信任的維修廠,一般認為三天內找出的毛病,都可要求車商解決。

「整理車輛不能省。」修車師傅曾家誠說,中古車小毛病、更換耗材難免,除了電路、引擎、底盤一定要查,部分昂貴的零件也要看,因為容易被車商拆除更換,「動輒要花幾千元,買主一定嘔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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