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使用電子產品的行人死亡事故大幅增加

2011年9月份,在忠清南道舒川郡長項貨運車站附近發生了一起高中生申某(18歲,男)在放學途中被列車撞到身亡的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時,申某後邊曾有2名同學大聲吆喝“讓開”,而且列車也響了兩遍警笛,但是申某卻並沒有注意到。警方負責人表示“因為學生低頭聽音樂的時候非常投入,所以沒能躲開時速高達63千米的疾駛的貨物列車”。

2009年,在全羅南道穀城郡村子的一個胡同內,發生了一起女學生在用耳機聽音樂時沒能避開從後邊疾駛過來的貨車而被車輪碾過導致手腕骨折的交通事故。警方負責人表示“雖然村子裏的車輛不是很多,但還是發生了因學生不注意而引起的車禍”。

有人指責車輛內安裝的“數碼多媒體電視(DMB)”是“駕駛席的凶器”,現在又有人指出,行人的耳機是威脅生命的“街道殺人犯”。最近5年間,在韓國的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行人被車撞死的車禍死亡率高達36.1%,而OECD國家的這一平均數值只有17.8%。

三星交通安全文化研究所責任研究員朴川秀(音)說“十多歲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總是喜歡在街上使用智能手機等高端機器,所以行人死亡事故也在不斷增加”,“需要製定步行時禁止使用電子設備的法律”。他還補充說“製定駕車途中禁止使用DMB的方案也刻不容緩”。

本報對道路交通工業園區統計的不同年齡層交通事故死亡資料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2000年15~20歲的死亡人數為3萬4795名,在2005年降至2萬1041名,但此後至2009年期間卻一直呈上升趨勢。警察廳交通指揮官韓尚宇(音)說“15~20歲死亡人數呈上升趨勢與步行中電子產品的使用頻率升高有密切關係”。三星交通安全文化研究所張澤英(音)博士也說“行人只注意前方,也有發生事故的危險”,“聽著音樂,人的反應靈敏度會降低,無法迅速應對突發狀況”。

已有其他國家在準備製定“行走時禁止使用耳機”的法案。由於使用電子產品導致事故增加,2011年,美國紐約議會上議院議員卡爾•克魯格(音)提議製定“過馬路時使用手機或電子產品,違者徵收100美元罰款”的法案。美國馬裏蘭大學的研究成果顯示,在2004~2005年因使用手機而導致的交通事故為16件,但在2010~2011年卻升至47件,比2004~2005年增加了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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