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德國稅務:工作中的交通事故費用可報稅

出了交通事故之後,人們首先想到的是保險公司。很多人不知道,還有另外一個減少損失的辦法。如果因為工作原因在開車、騎摩托車、騎自行車或者步行期間出了事故,那麼由此產生的費用都可以當做為工作而需要支付的費用(Werbungskosten)申報免稅,前提是保險公司沒有支付賠償金。

因為交通產生的費用包括修理費、拖車費、租車費、損失評估費、律師費、法庭審理費和付給對方的賠償費等;另外,在事故中如果有物品完全壞掉了,不能再使用,比如車報廢了,那麼這個損失也可作為Werbungskosten報稅。上面提到的費用都可申報全額免稅,報稅金額沒有上限。

對事故發生的地點也有一定的限制,事故必須是發生在直接去工作或者回家的路上,或者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外出。如果在下班的路上繞道去超市買東西時發生事故,那麼就不能算在工作事故範圍內。另外,如果酒後駕車出事故,那麼就屬於自己的問題,就不能申報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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